看得真与真的看 ——试论“可见性”的内涵及其层次
2017-11-20 姚波官网
文 / 姚波
 
内容提要:在日常的与理智主义的视觉中,事物的“可见性”总被蔽之以“真”的概念,使常人只寻求看得真而忘却真的看,从根本上阻隔或抑制着“看”作为一种直观体验的精神生活状态的触发。何以如此?本文试通过对“可见性”的内涵及其层次的分析论述找出其缘由,并从“看”的本真状态及其核心内容两个方面的探讨来阐发“可见性”既是艺术表现的原始动因和追逐的目标,又是其核心价值的体现的认识。也由此对当下艺术评价中文字操控形象的现象给予了抨击。
 
关键词:看;可见性;可见者;艺术;形式。
 
“可见性”与“可见者”是法国哲学家梅洛-庞蒂(以下简称梅氏)的现象学常用的一对概念,用以探究“看”这一行为的实质内容及其在艺术表现中的贯穿和作用。“可见者”尚可被明确地理解为被知觉并意识到的事物,但“可见性”的内涵在日常知觉的表现中就不那么简易明了——看见“可见者”似乎就意味着对其“可见性”的确实把握,然而梅氏又断言常人眼中的“可见者”总是忘记其“可见性”——個中究竟就必须藉对“看”这一寻常活动的逐步剖析加以认识。以下讨论无疑要涉及怎样“看”才是纯真的,是什么阻隔和遮蔽了我们的“看”,以及艺术靠什么来说话等问题。弄清这些问题,会使我们在当下艺术嘈局中保持应有的明辨力;更将有助于我们的艺术教育在时尚与经济的大潮中增强定力,把稳舵盘。
 
一“看”的本真状态
 
在笔者的认识中,人初始之“看”的方式是已然被理式设定了的,其第一要义就是适于生存。这样“看”在生活中的首要(最基本的)任务就恰恰不是为了看(真的看),而是为了求真,遂瞬息转向对可见者的识辨和确认(看得真)。这里的“转向”意味着“看”在一般的观看过程中总要经历的一种难以察觉的被替代程序,而这一切都表现出毋庸置疑的与生俱来性,说明尽管“看”可以从零开始,但其最基本的观视方式却是已然被先验地赋予了:初生的视觉或日常之看恰恰不是无目的或盲目的,它生就由理式的法则约束和操纵,执行着通过“看”进行归纳、抽象、记忆储存、对照、识辨等直接关乎其生存的指令。也就是说,本能的“看”的方式及其过程所体现的恰恰不是不是感性而是理式预设的规定性。
 
可见本能或日常之看是功能性的,目的不在自身而在于身外事物。这就让我们意识到,由于生存的第一性要求,“看”必须先完成规定任务,而后才有可能自由活动。这也意味着“看”在本能或日常性运作的中总是处于被“非看”消化和处理的状态,所谓归纳、抽象、记忆储存、对照、识辨等程序必须是在“看”的直观性退席的前提下方可展开,亦即“看得真”必须由阻断“真的看”来实现,从而使得日常性的看与其说是观看,毋宁说是经由理智来得出判断的反思,从而使常人认为看到的事物与其真正看见的事物有着质的视觉差异。针对这种真正的“看”总是终结于理智介入的日常性观看,梅氏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常人眼中的可见者忘记了它的各种前提,它依赖于一种有待重新创造的、将摆脱囚禁在它身上的那些幽灵的完整可见性(的反思①)。”的确,按照一般唯物论认识,直观到的东西往往流于肤浅,要抵达“真相”当然需要一种再造——人的理性反思对可见事物的“去伪存真”的处理。这个“真”就是“常人眼中的可见者”,因为它已被去“伪”——“摆脱了囚禁在它身上的那些幽灵的完整可见性”,也就是被“常人眼中的可见者”遗忘了的“它的各种前提”。这正是人的“为了看见事物,我们没有必要看见阴影”的日常之看的逻辑:阴影善变(如幽灵)而事物本身不变,故而忽略阴影而直逼“真相”,以至于忘记了“真相”首先出自其阴影对它的描述——由于要看得真,故而在意识上必须忽略真的看。如此一来,常人眼中的“可见者”实际是一种“非可见者”,它已祛除了事物能够被看见的感性前提,所以它毋宁是一种其形式经反思而被概念化了的“已知者”的呈现,而非由直观直接触及到的“可见者”。
 
日常之看虽说具有无意识的本能性,但其功能性的视觉逻辑或内在模式却在人类的长期的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中得到了有意识的肯定和强化,它的那种“去伪存真”的探索与征服的信念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和理性的高度发展而变得愈加坚不可摧,使得“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越发变得难以挣脱科学和功利的操纵:总是急于与事物拉开距离,以便将其控制为清晰的客体。在它冷峻、肃静的“注视”下,事物无不经历剥茧似的剖析、解构和重组,成为一种绝对功能化的对象。正如梅氏所说:“科学操纵事物,并且拒绝栖息其中。它赋予事物以各种内在模式,依据这些模式的指标或变量对事物进行其定义所容许的各种变形,它只不过渐行渐远地与现实世界形成对照。”由于这种对照之形成的超强稳定性和排他性,“看”作为一种单纯的知觉,在日常的活动中就极易被干扰和阻断进而被导入知性判断的思维轨道,这不仅导致生动而富于变化的知觉现象难以得到理智的圆满的解释,更令人的知觉感受力变得愈发贫弱而几乎沦为理智主义的附庸。
 
看”(感觉)因已知的介入而退席。也就是说,当人不再对照,不再分析、不再自以为是地面对事物时,“看”才能真正地亲近乃至栖息于事物活生生的呈现之中。所以“生活”才是“看”的恰当姿态,它意味着被看的事物都处在一种互动共生的关系之中,互为前提、互为存在、相依为命,任何变动都会导致其生活的变化。而真正的看就是视知觉融入某种情景的生活。相反,理智主义则执着于事物的纯粹性,势必无视和排斥外界影响。故而梅氏有言:“理智主义看不到被感知物体的存在和共存方式,看不到贯穿视觉场、暗暗地将视觉场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的生活。”因此,当一种事物的面貌大致与理智主义的既有概念吻合时,“看”就不再继续而被立即代之以概念形态;反之则被称为“错觉”,意思是错误的感觉。殊不知太多的感觉的“错误”都属于理智参照下得出的莫须有。
 
譬如“泽尔纳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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