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瓜刻壶,一直为心头所好。当时,我一把,阿训一把,我的是美人图,阿训是垂钓山水图。每有好朋友来,我都亲自用这把壶泡普洱,一边喝茶,一边赏画,似乎比其他壶泡的更出味道,长期的浸养,摩挲玩味,壶身越来越温润,本来就大刀阔斧,深入壶胎的刀笔划痕,浸染了茶渍之后,图案越发清晰,美人的眼神都透着婉转了,特别招人喜欢。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使用,并几次嘱咐他人:别乱用,我自己来,我碰了磕了,我认了,别人给我碰了磕了,保不定我会把茶壶砸他头上。或许越是爱惜越是小心越出毛病,“过犹不及”吧,就昨天,天妒英才,红颜薄命,此壶不知怎地却遭天谴,走厄运,盖唇碰到壶口,碰出一个小缺口来,虽按行话说是“蚁咬”,小小一个磕碰,岁月的伤痕,并不影响外观,但总是伤心不已,久久难以释怀。

想起画家一空画室的架子上多放置名家名壶,多是有“蚁咬”者,想这些壶初遭“蚁咬”时,勘破尘世的一空也会心疼一阵。已故书法家刘树林先生生前颇爱壶,有次阿滢兄在他泡红茶的紫砂壶里下了绿茶,让他叫苦不迭,赶紧倒掉。一件爱物,随自己的时间越长,越是珍视,难以割舍,这与价值多少无关,也与是不是“完美主义”无关,久而久之,“爱物”自然地让自己移心移性了,或者说通灵了,物我一体了,说“玩物丧志”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但细细想来,什么又是可以一生相随的呢?活着时,自己的牙齿都保不住,都会掉尽,死了后,一身臭皮囊化为灰烟,何必恋一个茶壶,统统都是身外之外,从未得到,也不曾失去。友人痴迷书,曾听他言“儿子不喜欢,但愿孙子会喜欢”。我想儿子都指望不得,孙子会喜欢吗?友人喜欢瓷器,藏一屋子,指着一件元青花说:“等我老了,拿着拐棍,若儿孙不孝,我就先从这件砸起。”我直接告诉他,“还是先砸着吧!”;友人痴迷于字画,千金散去,抱堆纸来,唉!我不敢告诉他“全是废纸”。其实,所爱所藏早一点散尽是一件好事情,可以目睹它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的轮回,反思自己,多体会《醉打山门》里唱得“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说不定生活的会更开心。是作《壶祭》:

老瓜玉手握刀笔,
美人横陈听风雨,
壶中天地茶世界。
谁人懂我金缕曲?
潮起潮落难释怀,
色空空色何曾有?
世人笑我参不破,
我笑世人蝇狗求。
得失纯属一念间,
花开花谢如云烟。
能过眼者即大富,
物不累人最心安。